在世界物流业的发展过程中,德国、日本等不少国家出现了物流园区这一形态或叫业态,叫法不一,或称物流园区,或称物流团地,或称物流。不管怎么叫,但它属一个性质的经济实体,中国人把它叫物流园区,无可非议。按目前的统计,物流园区在西欧规划了100多个,在日本规划了80多个,大部分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在中国的物流术语国家标准中,没有物流园区这一概念,实际上是与物流这一概念重叠在一起的,但现在看来,又不完全是一码事,所以给物流园区一个定性、定位、定向的概念。目前已经启动对物流术语国家标准的修订,我想会科学地解决这一问题。根据我个人的理解,物流园区可否作以下解释。
物流园区在性质上要明确两点:
①它是一种社会公共基础设施。
②它是地域的空间布局与综合服务功能融合在一起的物流节点或物流平台。
物流园区在市场定位上要明确两点:
①它是物流企业与相关企业如运输、仓储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积聚区。
②它是有效整合物流资源、实施物流现代化作业、建立一体化运输体系、实现设施共享与高度信息化的物流市场载体。
物流园区在服务定向上也要明确两点:
①它服务于国内物流。按产品分包括工业物流、流通业物流、农产品物流;按地域分包括城市物流,区域物流;按功能分包括专业服务物流与综合服务物流等。
②它服务于国际物流。主要为进出口贸易服务。